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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首套房证明,首套房证明去哪儿开

来源:尚车旅游网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证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后打印。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被3篇案例引用(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开首套房证明时,需要带上有关的材料,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时分为四个步骤预约、查询、缴费、盖章。1、预约: 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预约。2、查询:查询的时候以家庭为单位,满18周岁以上到70周岁以下的一定要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如果一定要代办时就要有委托公证书,家庭办理时夫妻之间可代办他人不允许代办。要带上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的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未婚、离婚、丧偶)需要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查询之后按要求进行缴费。4、缴纳完费用后,盖章后办好了。注意事项:1、在开具首套房中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到县级以上的房管局。户口是农村的就要到村委会开,在到镇上盖章然后到县里盖章就可以了。2、开具的首套房证明上还需要有当地房管局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经办人联系电话。3、大龄单身人士开具证明需要先到民政局开具单单身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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