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应当先确定买房人。实际生活中,很多婚前买房的小情侣在买房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约定了只写女方的名字,但实际出资人却是男方父母,而在婚后,想把房产证上的姓名改为双方的时候,房产证的登记人又不愿意了。这种情况绝不是个例,由于事前的考虑不周,将会带来很多烦恼和纠纷,因此,以谁的名义买房更有保障,也是需要结合自身实际细细琢磨后再决定。2、应当注意售房人是否是唯一产权人,由于法律规定了单个共有人不得私自处理共有房屋,处理行为视为无效的规定。因此如果产权人有多个,而买卖合同只有一个人签字就容易发生纠纷。房子是否有共有权人,以及房产证上的人和实际售房人是否为同一人,都需要核实清楚,并且也要拿着房产证或者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征询核实一下。3、注意房屋的性质。要注意市场上出现的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此类小产权房仍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除此之外,已被司法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或以其他形式查封、扣押的房屋也是禁止转让的。已抵押的房屋在没有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下,买卖存在瑕疵。此外,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以及正在发生诉讼争议的房屋最好也先不要购买。一、防范委托中介公司购房存在的风险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谈好价格后,双方会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根据相关法规,中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若中介公司能够提供服务过程中实际支付的费用凭证,则可要求毁约方给予实际补偿。买卖房屋成功的标志是过户办理房产证,但实际生活中,交款签合同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是有期限的,为了避免出现在交款时,购房人除了中介费外,将全部购房款交给了中介公司,而出现扣留服务费更甚者携款走人的恶劣情况。如今可采取找公证处或者律所,将房款或者首付款以及房产证存放在那里的直到双方付完款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交付的稳妥做法,目前国内暂时还没出现公证处或者律所携款走人的案例。对于出卖人而言,不拿到全款就过户是最大的风险,而对于买房人而言付了全款办不了房产证是最大的风险,公证处和律所的介入正破解了双方的担忧。二、预防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纠纷的方式1、严格核实签约主体,签订协议不能马虎。核实双方主体信息,如签约主体是否真实以及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等。主体真实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基础,不管有无第三方担保,买卖双方都应该提高对核实资格对方的重视程度。2、选择信誉中介公司,谨慎对待独家代理。对于买家来说,在购房时一般主要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在签订合同前,买家一定要核实中介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是否有原房主对该中介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该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以及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等。对卖家而言,则应谨慎对待市场上的独家代理。3、明确约定违约条款,注明赔偿金额。房产交易过程复杂,涉及金额较大,难免出现意外或违约行为。有关赔偿的事项以及具体要求应当双方协商一致。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做好准备,尽量减少中间交易环节。
第3种观点: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6、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一、怎样避免二手房一房二卖1、购房者要确保业主已经签收定金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中介处相中了房屋后,购房者会被要求签订一份定金合同,并收取定金,以确保业主不会将房屋转卖给他人。有些小型中介公司,为将房源迅速脱手,与多位购房者签订定金合同,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购房者只要选择品牌信誉好的中介公司买房,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购房者需要通过小型中介公司买房,就要确保业主能签收到定金。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前不会见面,定金往往由中介公司转交。购房者很难直接了解到业主是否收取了定金。但是,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业主已签收定金。2、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业主为了能将房子售出高价,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引起“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从签订合同,到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还有一段时间。业主往往会在这段时间,另外物色买主,然后撕毁合同,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加以防范:(1)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了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将调查结果与业主的房屋产权对比,如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购房者就要小心了,业主有可能将房屋“一房二卖”。(2)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房屋原先的业主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该业主所有,为业主将房屋“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3购房者可要求业主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公司,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公司取出,以避免这一现象发生。3、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购房者在网上签订合同并予交易中心备案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第1种观点: 在城中心买了一套二手房,有时候因卖房人迟延交房,或者买房人因个人原因拒绝接受房屋,容易造成违约风险。那么买二手房,交付房屋时要注意什么?比如物业费是否结清,钥匙是否交付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交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二手房交付的相关条款,拘束交易双方的行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明确哪些内容?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的约定一般需要明确到具体哪一天,且该时间具备可操作性,卖房人能够彻底搬家,腾空房屋。2、交付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应当明确、具体,包含卖房人的附随义务,房屋状态检查良好,再由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明确约定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3、户口迁出双方可以约定:卖房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这也是房屋交付的重要部分。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三大块:首先是关于交付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包含附随义务履行问题),质量问题分为显性和隐性,如漏水、损坏这些显性瑕疵应约定由卖房人维修至可入住状态,如卖房人不履行该义务,买房人可以自行维修后向卖房人主张实际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空置损失;另外,一些季节性、隐性的瑕疵如白蚁问题,交付的时候不一定能显现出来,需要卖房人在买卖合同中声明无瑕疵,如出现瑕疵则由卖房人承担损失。其次关于交付迟延(包含接收迟延),交付不是一方的义务,买房人也有按照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及时收房的义务,双方可以约定:逾期30日内卖房人应按日计算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买房人有权发出书面退房通知,解除合同,买房人退房的,卖房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买房人因个人原因拒绝接受交付,卖房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或者公证的方式记录情况,卖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通过这样的明确约定,维护各自的利益。最后关于户口迁出问题,在约定前述户口迁出条款的同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卖房人未按期将与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房人应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房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卖房人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二手房附随义务也要明确哪些?除了交付房屋之外,附随义务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房屋本身不能独立使用,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才能发挥作用,由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2、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3、房屋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是否已办理过户手续。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是否已结清。5、所有钥匙及备份钥匙,包括各房间及信箱、单元门钥匙是否已交接。最后做一个重要提醒,在双方当事人查验以上内容没有问题,并且房屋检查符合交付条件的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房屋交接书》,将交接的内容、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将来出现问题,留存书面证据,更好的解决,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二手房交易中需要注意的水表交付情况、电表过户手续、有线电视过户及维修基金过户等相关内容。文中提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在交房时需要抄表,业主应按实际抄表次数结清欠款。此外,擅自安装、拆除计量箱、拆封、更换计量器具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被视为非法用电。因此,建议买房查看电表是否有移动和改装的痕迹。对于新建商品房,电表名称基本上是业主或开发商的名称。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时,双方还需携带本人身法律分析关注二手房的水表交付情况。理清水表账单。大多数房地产房东无需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在交房时需要抄表,业主应按实际抄表次数结清欠款。建议购房者在交房前询问水费是否已缴纳,并要求业主在交房当天携带近期水费单。根据武汉**公司的规定,擅自安装、拆除计量箱、拆封、更换计量器具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被视为非法用电。因此,建议买房查看电表是否有移动和改装的痕迹。实际上,新建商品房的电表名称基本上是业主或开发商的名称。除核对电表读数外,双方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和私章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所有电表欠款。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合同上必须注明房价已含燃气设施费或燃气设备免费过户证明,以及上下限家庭的身份证和上层家庭最近的煤气账单。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燃气部门将拒绝处理。4。协助有线电视所有权转移有线电视实行一家一户一卡通制度。如果家里拖欠货款,有线电视台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关门收尾。因此,在交货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交有线电视费收据和交货年份的有线电视初始安装证书。买有上述两种信息和新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到房屋所在的区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需要用房子的电话号码买房,可以到电信公司注销或转号,然后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买方需要使用卖方的电话号码,买方和卖方应共同到电信部门办理转机手续,并在交货当日结清电话费。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房屋过户时,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不予退还。因此,出卖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结算,也可以持《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付单》的绿色复印件交给下一套房屋。同时,维修基金的所有者更名为买方。7。物业更名及物业管理费结算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房当日到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买房并办理房产入户手续。拓展延伸二手房水表过户注意事项:1. 确认水表读数:在过户前,应先查清水表的度数,确保双方共同承担的水费不超过当前度数。2. 检查水表外观:过户当天,应检查水表外观是否有破损或涂改迹象,如有,应要求更换。3. 关闭水源:过户前,应关闭水源,避免过户过程中出现水流,影响测量水费。4. 确认过户费用:过户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过户当天,应确保将过户费用全部支付。5. 签署协议:双方应签署房屋水表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 通知相关部门:过户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水表过户手续。7. 确认水表归户:过户后,应确保水表归户成功,避免后续出现水费纠纷。二手房水表过户需谨慎操作,避免产生纠纷。在过户前,请确保水表读数、外观、水源、费用等细节问题均无误,并签署协议并通知相关部门。结语结语: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关注水表交付情况和理清水表账单非常重要。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在交房时需要抄表,业主应按实际抄表次数结清欠款。此外,建议购房者在交房前询问水费是否已缴纳,并要求业主在交房当天携带近期水费单。对于电表问题,建议买房查看电表是否有移动和改装的痕迹。对于燃气过户问题,建议买房查看燃气表是否有移动和改装的痕迹,并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所有电表欠款。另外,有线电视过户问题也需要到当地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所有有线电视欠费。在物业更名及物业管理费结算方面,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房当日到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结算物业管理费,并办理房产入户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一般要明确:(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二)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三)注意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四)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五)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拖欠;(六)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一般要明确:(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二)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三)注意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四)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五)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拖欠;(六)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事项:1、注意房屋所有人是否是合同当事人;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3、看清楚房屋用途;4、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5、面积的约定;6、贷款问题的约定;7、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8、双方约定可以协商解决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在城中心买了一套二手房,有时候因卖房人迟延交房,或者买房人因个人原因拒绝接受房屋,容易造成违约风险。那么买二手房,交付房屋时要注意什么?比如物业费是否结清,钥匙是否交付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交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二手房交付的相关条款,拘束交易双方的行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明确哪些内容?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的约定一般需要明确到具体哪一天,且该时间具备可操作性,卖房人能够彻底搬家,腾空房屋。2、交付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方式应当明确、具体,包含卖房人的附随义务,房屋状态检查良好,再由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明确约定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3、户口迁出双方可以约定:卖房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这也是房屋交付的重要部分。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三大块:首先是关于交付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包含附随义务履行问题),质量问题分为显性和隐性,如漏水、损坏这些显性瑕疵应约定由卖房人维修至可入住状态,如卖房人不履行该义务,买房人可以自行维修后向卖房人主张实际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空置损失;另外,一些季节性、隐性的瑕疵如白蚁问题,交付的时候不一定能显现出来,需要卖房人在买卖合同中声明无瑕疵,如出现瑕疵则由卖房人承担损失。其次关于交付迟延(包含接收迟延),交付不是一方的义务,买房人也有按照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及时收房的义务,双方可以约定:逾期30日内卖房人应按日计算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买房人有权发出书面退房通知,解除合同,买房人退房的,卖房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买房人因个人原因拒绝接受交付,卖房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或者公证的方式记录情况,卖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通过这样的明确约定,维护各自的利益。最后关于户口迁出问题,在约定前述户口迁出条款的同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卖房人未按期将与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房人应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房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卖房人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二手房附随义务也要明确哪些?除了交付房屋之外,附随义务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房屋本身不能独立使用,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才能发挥作用,由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2、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3、房屋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是否已办理过户手续。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是否已结清。5、所有钥匙及备份钥匙,包括各房间及信箱、单元门钥匙是否已交接。最后做一个重要提醒,在双方当事人查验以上内容没有问题,并且房屋检查符合交付条件的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房屋交接书》,将交接的内容、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将来出现问题,留存书面证据,更好的解决,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2种观点: 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法律意义是证明原房东已向购房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且交付的时点是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日期。2.如果房子在上述七个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签订的,则意味着购房人在验收前已经认可房子符合合同约定。3.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是房屋交接手续的最后一道程序,验收前不能签字。4.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特别注意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款情况。5.二手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包法律分析当购房者收到二手房时,他们应该注意以下事项。因为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法律意义是证明原房东已向购房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且交付的时点是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日期。如果不签订合同,双方可能会对交货时间产生争议,影响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如果房子是在上述七个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签订的,则意味着购房人在验收前已经认可房子符合合同约定。因此,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是房屋交接手续的最后一道程序,验收前不能签字。如果在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现某些方面与合同不符,应将问题写在房屋交接簿上,并加以注明和说明,为日后追究原房东责任做好证据准备。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购房者,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特别注意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款情况。这些欠款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和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每天3%计算,合计相当高。从买家的角度来看,二手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如下:1。设施设备清册由于二手房一般由原房东装修使用,装修及部分设备设施在出售时通常会赠送,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品牌,对经常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正确性要明确说明,房屋交接时要按照合同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和设施有:空调、炊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2。水、电、气、天然气的清查交接双方应到水务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是否欠钱。如有拖欠,买方有权要求原房东支付费用。然后,双方根据上一次付款文件中的数字与房屋计价器之间的差额,按单价结算。3。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所有权的转让双方应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购房者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是否拖欠房款。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采暖费结算。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房屋户籍情况。原房东应将户籍全部迁出。如果还有户籍,购房者可以要求原房子搬出去。拒不处理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6。清点钥匙原房东给下一户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间钥匙、邮箱钥匙等,上述六项全部过户结算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余额扣除房东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下一户代表原房东是下一户实际应支付的金额。收据上应注明“房款已结清”字样。8。在签署房屋交接证书时,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以文字形式固定,双方签字并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买家在交付二手房时应该注意什么?他们送二手房时要注意内容。如果处理不好,可以委托专业房屋中介。二手房交付时,购房者应注意哪些内容。共计律师网请详细咨询,我们的律师会给您一个详细的答复。结语购房者收到二手房时应注意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法律意义是证明原房东已向购房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且交付的时点是签署房屋交接证书的日期。如果不签订合同,双方可能会对交货时间产生争议,影响双方的违约责任。此外,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是房屋交接手续的最后一道程序,验收前不能签字。如果在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现某些方面与合同不符,应将问题写在房屋交接簿上,并加以注明和说明,为日后追究原房东责任做好证据准备。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房屋的设施设备清册和水、电、气、天然气的清查交接,以及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所有权的转让,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采暖费的结算,以及清点钥匙等事项。如果处理不好,可以委托专业房屋中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3种观点: 二手房交付时买房人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房屋交接书》须买房人格外注意。因为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意义在于证明原房东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房人,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才算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另外,如果在还没有办理完上述七个方面的手续就签署,则意味着买房人未验收就已经认可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签署《房屋交接书》是交房手续的最后一道程序,不能先签署再验收。如果在对房屋验收时发现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将问题写在房屋交接书上面,予以注明、说明,为将来追究原房东的责任做好证据上的准备。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作为买房人,要特别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费情况,这些欠费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累积起来就相当高了。 从买房人的角度出发,二手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有: 1、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 2、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然后,双方再根据最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 3、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4、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 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 5、户口迁移 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6、清点钥匙 原房东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钥匙、信箱钥匙等。 7、结清尾款 以上六项均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8、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应将上述7各方面的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