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法律分析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职工本人身份证;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 《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二)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5、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二)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还须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7、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还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8、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9、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10、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须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12、离休、退休的,还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4、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还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16、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因职工所在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拓展延伸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具体来说,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明细、提取人工资收入明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此外,根据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因此,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建议您事先了解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以便准备好所需的材料。结语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还需要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需要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需要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离休、退休的还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出境定居的还需要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还需要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因职工所在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市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二)相应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8、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9、租房提取: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12、离、退休: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证明。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注意:2019取消了公积金提取新规,取消了这些提取资料:1、《办法》规定,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房屋抵押合同。2、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建造、翻建批准文件。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下11种具体提取情形更是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2、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3、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4、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5、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取6、离退休提取、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8、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9、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0、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1、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未婚,则不需要)。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没有房子,则需要出示租房合同。4.离、退休证明。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业务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购房款收据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提供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款票据。所购住房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二)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提供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课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三)购买政策性住房: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四)征收安置房:房屋征收安置合同或协议、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专用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取 住房公积金 需要的资料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提取 资料包括 身份证 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 公积金 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二)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商品房买卖 合同、购房款 收据 ;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 按揭贷款 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 契税 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 房改房 /集资 经济适用房 : 购房合同 、专用收据。 4、购买 拆迁 安置房 : 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偿还个人购房 贷款 本息: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还贷明细(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 9、租房提取: a、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证明; b、租赁协议、房租专用收据(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c、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住房所有权证(承租商品住房,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商品房 买卖合同); d、其它法律规定文件。 10、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11、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处理情况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12、离、退休:离、 退休证 或相关证明(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终止 劳动关系 的证明。 14、城镇低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5、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 户籍 注销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被宣告 死亡证明 、 继承权 /受 遗赠 权 公证 书。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 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 支票 ;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是什么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是什么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