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积金密码忘记修改方法如下:1、打开个人网上服务登陆页面;2、点找回密码链接进入取回密码页面;3、输入证件号,将密码获取方式设为问题答案重设密码,点提交按钮;4、输入问题答案及新密码提交。答案正确则修改密码成功,可用新密码登陆,新的密码修改好了就可以登入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1、购买自住住房的;2、购买自住住房的;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4、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7、出境定居的;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10、支付房租的;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况:若通过居民身份证开设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忘记登录密码,则可点击登录界面中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找回密码界面。第二种情况:若职工公积金账户已保留有手机号码信息,则可在找回密码界面点击“手机号找回密码”按钮进入手机号找回密码界面修改密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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