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领取标准又是多少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领取标准又是多少

来源:尚车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具备的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二、可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2种观点: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本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方法(1)在本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可按规定转移至户籍地享受。(2)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向本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发放条件、待遇标准、期限和给付形式参照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3)港澳台居民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但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其持有的相关有效证件有效期(有多个有效证件的,以最晚到期的证件为准)。领取流程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5、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上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受理系统申领资料1、劳动手册;2、失业保险登记表;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4、身份证;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2022在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己享受的缴贵年限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6、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二、上海失业金领取手续是怎样的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三、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应征服兵役的;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已经移居境外的;重新就业的,一般情况下重新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系统就会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就会在重新就业当月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只要是符合以上几种条件的任意一种的,都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就是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手续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八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