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条件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申领资料1、劳动手册;2、失业保险登记表;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4、身份证;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因此上海领取失业金首先是需要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领,比如非自愿辞职,失业保险费已缴纳满一年,具有上海的常住户口,已经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等,这样才能进行申领。未满足条件的,是不能够申领成功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海职工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法律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员工主动离职是能领取失业金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根据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年限,每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1993年1月1日前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一次审核最多只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其未纳入第一次审核的缴费月可以在下次再失业后一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人员,可连续领取失业金、自谋职业补贴和延长申领失业金到退休月为止。二、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条件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申领资料1、劳动手册;2、失业保险登记表;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4、身份证;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因此上海领取失业金首先是需要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领,比如非自愿辞职,失业保险费已缴纳满一年,具有上海的常住户口,已经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等,这样才能进行申领。未满足条件的,是不能够申领成功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海职工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法律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员工主动离职是能领取失业金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上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一个人自愿辞职,并且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那么他辞职后就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是,如果因雇主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用人单位有非法行为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顺利领取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第3种观点: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具体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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