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具体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外地户籍上海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外地户籍在申领失业金待遇时,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地,转移同时会将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转移,具体转移手续,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的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15日左右发放至事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八条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具体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上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一个人自愿辞职,并且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那么他辞职后就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是,如果因雇主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用人单位有非法行为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顺利领取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1种观点: 外地人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应办理上海居住证,或本人最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为上海单位)。2、求职困难人员、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新就业形态等(其他就业形式)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申请领取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失业保险缴费记录;4、求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6、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失业金申请领取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综上所述,失业人员需要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否则,可能会影响失业金的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具体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外地人在上海失业金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将失业名单报备社保局,并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2、失业后60日内,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失业登记证明、银行卡,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等待审核。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体有:(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审核通过后,即可等待失业金的发放,并按照各地通知,参加对应再就业的培训;4、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具体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相应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上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一个人自愿辞职,并且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那么他辞职后就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是,如果因雇主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用人单位有非法行为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顺利领取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1种观点: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具备的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二、可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