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出租了还能抵押。房屋抵押以所有权为担保,不涉及房屋使用权。房屋设定抵押权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抵押权人不能以此为由否认租赁关系的存在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法律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当租赁关系存续时,即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详细来看,租赁和质押也是起冲突的一大点,如果先出租后抵押,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如果先质押后出租,那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用到了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
二、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
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区别:优先购买权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证券、土地等)的权利。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