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如果前提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山东为例,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