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仲调可以到法院规定的官方网站进敏渗行查询,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查询。
深圳仲裁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组建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于1995年8月在深圳成立。其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深国仲”)和深圳仲裁委员会(简称“深仲”)于2017年12月25日正式合并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近几年,深仲围绕“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解决多元化”进行了深入探索,先后建立了深圳金融仲裁院、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深圳消费争议仲裁办公室、知识产权仲裁院、土地纠纷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仲裁服务。2011年2月16日,深仲主导的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非组织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