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日。
《信访条例》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涉法涉诉信访由信访部门受理。1、涉法涉诉是在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思想下出现的新名词。它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2、上级以合同纠纷为由,属于涉法涉诉。不予受理的,可以向更高级提起申诉。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机关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接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信访人,不能当场告知的,15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接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信访人;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机关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依法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应当由本级机关负责人组织专门力量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举行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