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审查起诉可以会见律师。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您在与一位律师会面后,有时候您可能会感到需要与另一位律师交流或咨询,以获取更多的法律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您的律师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如果您的问题涉及到特定领域的法律,比如专利、知识产权或税收等领域,您的律师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如果您的律师不能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其他律师的意见。2. 您的律师是否有利益冲突?如果您的律师已经代表了与您利益相冲突的另一方,或者曾经在这个案件的相同问题上向其他客户提供过法律建议,那么您的律师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寻求其他律师的意见。3. 您的律师是否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您认为您的律师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或者您不满意您的律师的表现,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其他律师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考虑与其他律师交流,以获取更多的法律建议。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律师的行为违反《律师法》,或者不满意律师的服务,可以向当事人所在的地方的律师协会或者律师监督机构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当事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作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当事人利益,不得利用律师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当涉及争议证据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首先,律师应当尊重证据的法定价值和证据链的完整性,不得私自篡改、销毁或伪造证据。其次,当存在证据的真实性或合法性争议时,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鉴定或举证,避免私下解决或采取不当手段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伪造、毁灭证据罪,伪造、毁灭证据,妨害案件真相的查明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事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非法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质证,或者要求重新鉴定,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律师会见期间对证据的处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证据争议问题。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律师会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会见有那些禁忌?以下是一些介绍。其一、律师会见前应列出会见提纲,不应漫无目的。接受委托以后,不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客户不答应,而且肯定有悖职业道德。但是有些律师却是为了会见而会见,没有目的,没有中心。实际上,在侦查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见过主办案件的警官,可以了解到涉嫌的罪名,可以了解到部分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就被告涉案证据与其进行讨论。但是,律师不可以向被告提供证据或告知被告尚未知悉的证据。同时,律师也不可以通过会见获取非法证据。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有权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可以对证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质证,并陈述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十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依法有权查阅、抄录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等材料,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人员前往开庭旁听,提出辩护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律师、诉讼代理人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不得向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告知当事人尚未知悉的证据;不得通过会见、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非法证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但不能代替当事人进行辩论,更不能侵犯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依法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的权利。但是,律师在代理职务之外,不得侵犯当事人的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自行辩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辩论。律师作为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不能代替当事人进行辩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有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权利,但是,律师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证据,歪曲法律规定,干扰司法公正。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与当事人深入交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中寻找对方的弱点和瑕疵。但律师不能代替当事人进行辩论,更不能使用不当手段侵犯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律师会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会见有那些禁忌?以下是一些介绍。其一、律师会见前应列出会见提纲,不应漫无目的。接受委托以后,不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客户不答应,而且肯定有悖职业道德。但是有些律师却是为了会见而会见,没有目的,没有中心。实际上,在侦查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见过主办案件的警官,可以了解到涉嫌的罪名,可以了解到部分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当事人分析对方的瑕疵和弱点,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有权了解相关事实和法律情况,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并接受律师的法律帮助。3.但是,律师在会见期间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机密信息,不得代替当事人进行交易、办理违法手续等行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确实有权分析对方的瑕疵和弱点,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也不能代替当事人进行违法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有权要求与自己的律师会面,并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提供给律师。律师需要充分理解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为被告进行辩护。但是,有些被告可能不了解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出现律师不理解证据材料的情况。因此,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会见前,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以便律师更好地理解;2. 在会见过程中,尽可能详细地向律师介绍案件背景和证据材料,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3. 如果律师未能充分理解证据材料,被告可以向律师提出更多的解释和说明。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有权要求与自己的律师会见;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保守与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和案件的秘密;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有权提供证据材料,并有权要求律师进行辩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律师见证是指应当事人的申请,律师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某种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大致包括:客观上的法律事实、无争议的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何保证证据的适用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律师在会见客户时需要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同时还需要收集证据以便在法庭上使用。但是,律师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证据的适用性。律师在会见期间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保护客户隐私。律师需要尊重客户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2. 合法获取证据。律师在会见期间需要合法获取证据,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或者违法手段获取证据。3. 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律师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使用虚假证据或者伪造证据。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律师应当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律师有权在审判机关依法开庭审理案件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的质证、辩护和代理申请。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一条:本法规定了在审判、仲裁和其他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如何收集、举证和审查证据,以及证据的形式、效力和保全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