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受精卵着床到妊娠12周之间,是药物的致畸期。在此期间,孕妇应该慎用抗生素,激素,抗癌药物,性激素等,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硫酸链霉素等,甲氨蝶呤,乙烯雌酚等药物,孕妇是不能使用的。
2、一般情况怀孕12周以后,药物致畸作用虽然减弱,但对胎儿生殖系统和神经系统的影响仍将存在,建议孕妇朋友做好优生的各项检查,同时在怀孕早期不要接触有毒有害的物质,不能擅自的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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